今年地方政府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增至3.2万亿
发布时间:2015-08-28
8月2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经全国人大、国务院批准,今年下达6000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3.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
据媒体消息,楼继伟是受国务院委托,27日下午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透露这一消息的。
楼继伟表示,截至7月末,已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288亿元。
他指出,为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还发布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发行管理等办法,明确可以通过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
他还说,除了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下一步还将支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造。根据融资平台公司项目或业务的性质,政府 给予必要的支持,推动市场化转型改制,剥离政府融资职能,不得再新增政府债务。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公司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规范增量融资行为。
楼继伟强调,还将依法规范地方政府举债。尽快按程序向地方下达债务限额。加快制订风险评估和预警、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对违法违规融资和违规使用政府债务资金的惩罚机制。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是指新预算法实施之前形成的债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管理的既定政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