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宜居网 用户登录 注册账号
联系我们 关于宜居网

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 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28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当前,一些招标投标政策措施中仍隐含地方保护或所有制歧视的内容,影响了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招标投标,一些企业对“投标难、中标难”反映比较集中。为积极回应市场关切,8部门联合出台《规则》,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作为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规则》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的决策部署,有机衔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现有制度,从规范地方政府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角度,明确要求相关政策出台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不得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招标投标领域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规则》紧密结合招标投标市场特点和关切,提出了针对性举措,共5章22条,主要包括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总则、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在审查标准方面,《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提出7个方面40余项具体审查标准,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解决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在审查机制方面,《规则》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审查结论等内容,强调政策措施应当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并应当在审查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听取有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

为更好监督管理,《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

为压实责任主体,《规则》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本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审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结论。

《规则》印发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持续跟进《规则》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方建立完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配套机制,从严从实开展审查工作,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确保《规则》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同时,按照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总结各地方落实《规则》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于贯彻落实《规则》不力,仍然制定实施地方保护或者所有制歧视政策措施的地方,视情进行督办、通报,坚决督促有关地方整改到位。

 

8部门发文!招投标领域迎来首部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规章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首次为招投标领域出台政策措施列明“负面清单”。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则是招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从规范地方政府招标投标政策制定活动角度,明确要求相关政策出台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者经审查存在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不得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招标投标领域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规则紧密结合招标投标市场特点和关切,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共5章22条,主要包括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的总则、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

在审查标准方面,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提出7个方面、40余项具体审查标准,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解决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在审查机制方面,规则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审查结论等内容,强调政策措施应当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并应当在审查过程中以适当方式听取有关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等意见。

 

为更好监督管理,规则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见效。

为压实责任主体,规则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本机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确定专门机构负责审查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结论。

据介绍,规则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18部门印发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1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行动计划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紧扣《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对“十四五”时期标准化发展的总体部署,以重点工作为牵引,由点及面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贯彻实施向纵深推进。

行动计划分3个板块,共35条。第一板块围绕标准化服务发展,从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等方面,提出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健全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机制等重点任务。第二板块围绕标准化自身发展,从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两方面,提出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加强标准试验验证、强化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加强多层次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等任务要求。第三板块是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其他部门主要负责第一板块涉及的多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方面,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在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方面,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

在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方面,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