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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五年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19个

发布时间:2018-03-16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上获悉,去年,我省开工建设海绵城市项目174个、地下综合管廊142.9公里,共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7个、省级5个,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据了解,2013年以来,我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综合承载能力显著提升。启动实施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西咸新区被列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五年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县城)19个,省级44个。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3%,较2012年底提高8.5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6%,较2012年底提高8.9个百分点,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考核排名一直位居全国前列。县城建成区面积从2012年的658.4平方公里扩展到2017年的715.2平方公里,县城总人口从505万人增加到525.62万人。此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请省委、省政府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县城市管理架构基本形成,管理体制初步理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2018年,我省将继续抓好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以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为载体,在抓好国家试点基础上,再选择确定一批省级试点城市;全面推进县域城镇建设,高标准建设50个示范县城,形成一批市域副中心城市;同时推广普及绿色建筑,按照《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发展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生态城市。(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