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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将联网查询婚登信息

发布时间:2016-04-29

 
       对于在购房时可享受契税或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居民,税务部门今后可直接通过婚登信息共享网络,及时核查购房人承诺真实性。
 
  昨天,民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民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合作开展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刘涛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在购买或者出售住房时,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税收部门在纳税人提出购房税收优惠申请的时候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税务部门通过跟民政部门开展婚姻登记信息的共享工作,可对特定纳税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
 
  税务总局目前规定,税务机关在受理契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的过程当中,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而是结合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的材料来判断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做出判断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承诺书,就相关申报的婚姻状况真实性做出承诺。
 
  “但即便当事人提供了承诺,税务部门仍然需要对承诺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信息共享就有利于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逃税漏税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刘涛表示,共享流程是由税务部门根据办理纳税业务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向民政部门发出查询请求,民政部门查询后向税务部门反馈查询结果。双方共享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和配偶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婚姻登记类别和时间、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的信息。